释义 |
法律分析:1.合肥市公安局 地址:合肥市寿春路290号 电话:(0551)62928050 2.瑶海分局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铜陵北路6号 电话:(0551)62693110 3.庐阳分局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淮河西路488号1幢 电话:(0551)62831900 4.蜀山分局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2号 电话:(0551)62693500 5.包河分局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118号 电话:(0551)63359110 6.高新分局 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996号 电话:(0551)62695009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