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1、学生票就是在普通大、专院校(含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有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大学),军事院校,中、小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就读,没有工资收的学生、研究生,家庭居住地和学校不在同一城市时,凭附有加盖院校公章的减价俦的学生证(小学生凭局面证明),每年可以享受4次家庭至院校(实习地点)之间的半价硬座客票、加快票和空调票。 2、学生票办理时间为寒假12月1日至3月31日,暑假6月1日至9月30日。学生在其他时间乘车将不能享受票价半价优惠。 【法律依据】: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 第二十条 在普通大、专院校(含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有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大学)、军事院校,中、小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就读,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研究生,家庭居住地和学校不在同一城市时,凭附有加盖院校公章的减价优待证的学生证(小学生凭书面证明),每年可享受四次家庭至院校之间的半价硬座客票、加快票和空调票。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毕业生凭学校书面证明可买一次学生票。 华侨学生和港澳台学生按照上述规定同样办理。 发售学生票时应以近径路或换乘次数少的列车发售。 《铁道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往返票办理办法〉的通知》 第三条 学生票乘车时间限定为每年的暑假6月1日至9月30日、寒假12月1日至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