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处方有医生签字不盖章有效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签字盖章,能够两者同具,也能够单具其一,签字是最具有法律效力的。但签字产奏效力必须具有已下情况之一才有效力: 一、自然人之间的合同关系,或自然人与法人之间的合同关系,自然人(或自然人一方)签字即产生确认效力。 二、法人之间建立合同关系,或法人与自然人之间建立合同关系,法人一方需要法人代表签字即产生确认效力,合同成就。如果违法人代表签字通常需要法人盖章才具有完备的确认效力。 三、持法人或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具有委托做法的法人方的代表,签字也产生确认效力。其它人签字是无效力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五十四条 国家对药品实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 第五十八条 药品经营企业零售药品应当准确无误,并正确说明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调配处方应当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中药材,应当标明产地。 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负责本企业的药品管理、处方审核和调配、合理用药指导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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