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市母子健康档案如何办理?? |
释义 | 北京市母子健康档案如何办理??北京市母子健康档案办理必须由孕妇本人到场,在怀孕满6周后(即按末次月经第一天计算起,大于等于第43天)。1、 孕妇是当地户籍,请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双方户口本,孕妇是集体户须带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血或尿妊娠化验结果或B超报告。2、孕妇是非本市户籍,丈夫是当地户籍,请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丈夫户口本,丈夫是集体户须带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血或尿妊娠化验结果或B超报告。3、夫妻双方均是非本市户籍,请携带孕妇本人现住址为当地的暂住证、双方身份证原件,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血或尿妊娠化验结果或B超报告。提示:尽量按以上要求在怀孕13周内建册,以便到医院早建档、早孕检。这样说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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