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育险取消了吗 |
释义 | 生育险并没有取消,而是与职工医保合并一起缴纳。 生育险是社会保险中的一项,它是指在职工因为生育子女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首先,生育保险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主要包括女职工因怀孕、分娩而发生的医疗费用。而生育津贴则是指妇女职工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单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由用人单位按月垫付。 其次,享受生育医疗费需要达到以下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再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且已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并在就医确认的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其生育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地区社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如果未办理就医手续或者办理就医确认手续,但在统筹地区以外的医疗机构生育的,医疗费用由职工个人先行支付,待分娩后1年内,凭相关材料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具体报销标准由统筹地区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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