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成年工不得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以及超过未成年劳动强度的工作。 用人单位应根据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结果安排其从事适合的劳动,对不能胜任原劳动岗位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劳动。一些禁忌类的工作也不可以从事。另外,需要定期对未成年工进行身体检查,保护他们的身体健康。 法律对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如下: 1、就业年龄的限制。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禁止未成年工从事有害健康的工作; 3、对未成年工实行工作时间的保护。对未成年工实行缩短工作日制度,并且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加班加点和夜班工作; 4、对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用人单位需要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综上所述,因为法律的制订不仅为了惩罚人,而更为了挽救人,未成年人的心智还不成熟,识别事物的能力相对较低,且容易冲动,在容易伤害别人的同时也容易受到别人的伤害,所以,有必要予以特殊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四条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