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买房也可以提起公积金的。没买房提取公积金的,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建造自住住房的。2、大修自住住房的。3、离休、退休的。4、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5、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6、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7、工作调离、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8、租房。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10、享受低保家庭。11、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12、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该内容由 王婧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