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虚开抓财务负责人还是开票人 |
释义 | 一、虚开抓财务负责人还是开票人 1、虚开不仅要抓财务负责人还要抓开票人。虚开抓主要责任人,开票人属于次要责任人,财务负责人和开票人都要负法律责任。虚开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二、虚开发票的情形有哪些 1、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3、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4、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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