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社保个人缴费如何办理 |
释义 | 第一步,填写《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表》,以及《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 第二步,申请参保人持《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到开户银行加盖公章; 另:个人参保缴费须提供的资料 ⑴填报《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表》及《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 ⑵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⑶在内地企业就业人员,须提供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证明或劳动合同及工资表; ⑷灵活就业人员,须在申报表写明有关就业情况并出示发生经济关系方的相关证明文书; ⑸首次参保人员,须提供户口簿复印件,属调入本市的须提供调令的复印件(均需验原件); ⑹到深圳建行、中行、农行、工商银行之一开立个人储蓄银行存折,并提供复印件(验原件); ⑺已有《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人员,在申请个人参保缴费时,须验审《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属首次参保人员,需提供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相馆的数码照片回执,用于制作《深圳市劳动保障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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