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专利权转让的流程如下: 1、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 2、订立书面的专利转让合同; 3、当事人共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