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丰水期电费返还”是国网四川电力按照发改委相关政策,在四川地区河流水量充沛的季节,将产生的富余电能以价格补贴的形式返还给广大居民,是四川人民的专属福利政策。 一、丰水期电费返还规则 1、原来电费的收费标准是180度及以下为0.5224元/度,181-280度之内为0.6224元/度,281度以上为0.8224元/度 2、在丰水期内的标准是180度以下电价保持不变,181-280度区间内电价下移0.15元/度,281度以上电价为0.6224元/度。 在丰水期时,居民缴纳的电费就更少了,一户家庭如果一个月用电360千瓦时,根据丰水期优惠政策,每月可少支付31元电费。 二、如何办理? 所有“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支付宝里搜索“丰水期”进入小程序,输入户号后查询返还金额,还可直接缴费领取,一同充入电表中,不需要亲自跑到线下营业厅及超市等代缴网点。 值得注意的是返电费并不是缴得越多优惠就越多,只是上一个月的返还电费,并非额外赠送。返还的电费不能直接提现领取,当月的优惠金额将在次月缴费时作为电费一并充值到电表中。四川省通过试行丰水期居民电能替代电价政策,不仅合理消纳了富余水电资源还给广大居民带来了实在的优惠,使千家万户享受到了政策红利实现绿色环保、互利共赢的效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十四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地方集资办电在电费中加收费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办法。禁止供电企业在收取电费时,代收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