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西安政府人才公寓只对A类人才开放。要申请西安政府人才公寓,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被西安市委人才办或市人社局认定为A、B、C、D类人才;已与当地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当地没有自有住房,并且在过去5年内没有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还不能享受其他福利性住房。 法律分析 西安A类人才可申请人才公寓。申请西安政府人才公寓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经市委人才办或市人社局认定的A、B、C、D类人才;已与当地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当地无自有住房,并且在过去5年内没有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未享受其他福利性住房。 法律依据 《西安市人才安居实施细则(试行)》第七条第一项申请人才安居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经市委人才办认定的A、B、C类人才(可申请购房补贴、租赁补贴、政府人才公寓方式保障);经市人社局认定的D类人才(可申请政府人才公寓、人才公租房、租赁补贴方式保障)、E类人才(可申请人才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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