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河南去武汉防疫政策: 一、健康管理措施: 1、对7天内有国内疫情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汉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 2、低风险区来(返)汉人员落实“三天两检”及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二、核酸要求: 1、省外来(返)人员应在抵汉时严格落实“落地检”,实施“全量扫码”“落地即采、即采即走”。 2、如来(返)汉人员未及时申报信息,且未按要求在抵汉后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者,健康码将会弹窗并赋码管理。 三、报备要求: 1、来(返)汉人员抵汉前应通过“湖北健康码”(“武汉战疫”小程序或支付宝平台)-来返鄂信息登记-武汉市”模块,提前如实做好个人信息申报。进入“来返鄂信息登记”页面,选择到访地区,根据页面提示填写信息完成自助申报。完成自主申报后,会出现“已申报”卡戳,申报卡戳在当天24时前有效。 2、来(返)人员应在抵汉后12小时内向所在社区(村委会)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备,开展7天自主健康监测,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外出时规范佩戴口罩。 3、对未及时报备、故意隐瞒及不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来(返)汉人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重要提醒: 疫情情况实时变化,建议出发前如有疑问,可提前致电市长热线(12345),咨询湖北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传染病疫情或者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传染病疫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划定疫点、疫区的建议,对被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对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二)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对疫点、疫区进行卫生处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采取措施 (三)指导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传染病疫情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