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具体如下: 1、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其他内容根据法律具体规定; 2、我国实行的审判制度分别有两审终审制度、审判公开原则保障辩护原则、法院定罪原则、人民陪审员制度、法律其他规定。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回避制度即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于认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审判的法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有权提出申请回避;合议制度即除简单的民事、经济案件,轻微的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之外,均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由审判员与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