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 |
释义 |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应注意房屋是个人财产还是共有财产以及买卖双方信息;注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交房时间和条件;违约责任及违约金、免责等事宜;解决争议的方式;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免责条款;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禁止条款。 一、签订购房合同前的注意事项 购房合同指的是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约定权利义务的合同,所以签订购房合同,应该是跟房地产开发商签定。但现在很多开发商会让中介公司代理,中介公司是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签定购房合同的。所以如果是和中介公司签订购房合同,一定要注意看中介公司有没有开发商的授权。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此外还有注意以下几点: 1、审查开发商是否“五证”齐全,所谓“五证”也就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查看合同的具体内容: (1)房屋基本信息是否与认购书中一致,合同约定的房屋是否就是你所要购买的房屋; (2)付款方式以及如果没有依约付款的责任怎样承担等问题; (3)看清约定的违约金是如何表达的,是千分之几、是万分之几、还是百分之几,是按日计算的、是按房屋总价款计算的、还是以实际付款作为基数的,这些问题很重要,没违约就好,一旦发生违约情形,开发商总会拿约定条款不明确来为自己找推脱理由。 (4)房屋交付使用的期限问题,一定要明确具体,不能是含糊不清的,如果开发商到期没有依约交付,就是可以据此承担违约金赔偿; (5)产权登记的期限,看清楚违约责任是以是“日”还是“工作日”为依据,因为如果用“工作日”,必然会使实际交付时间延长; (6)看清楚争议解决的方式。仲裁一般是开发商乐意选择的争议解决方式,因为实践中,仲裁委很多情况下都在偏袒开发商,所以在选择这一方面时,作为购房者,一定要把诉讼约定在里面,给自己留一条退路。 二、和房屋中介打交道需要注意什么 1、查明真实情况 二手房买卖双方一般并不相识,所以面对可能的诈骗,就要查明对方的身份及房产的真实信息。最可靠的办法是凭身份证去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真实信息,查看中介门店的营业执照,从而了解中介公司的资质。 2、明确付款方式 在房产买卖过程中,付款方式是容易引起争议的条款之一,因此,在签定是应尽可能的对付款方式、付款日期、付款其次、其次付款数额做具体的约定。最好的办法是一方先在银行存入现金,双方在银行实现交付,一方取出现金,直接存入对方的账户。一定要选择安全的付款方式。 3、确定交房时间 如果达成买卖意向,关于交房时间应当在合同中做明确的约定。在签定合同过程中,必须注明什么时间卖方将房屋以何种方式交付给买方,如果届时不能按时交房,买家将得到什么样的赔偿,房屋是否仍存在租赁情况等。。 4、别让户口困扰你 买同交房时间的约定一样,一般情况下,卖家可以预留一笔钱,在交房时确认了户口情况之后再支付给卖家,这笔钱的数额一般是房屋总价的1%左右。 5、当心维修基金被中介黑吃 买卖双方需当面进行了解,如果是将维修基金赠予买家,双方需在购房条件约定条款中其他约定中进行约定。一般情况下,房屋交接时,买卖双方需共同到相应的物业管理公司,针对维修基金的帐户余额,进行资金交割,户名的变更。 6、先小人,后君子 房产中介一般都预备了重复使用的格式合同,这些合同中介一般都很好地考虑到了自己的利益,却很可能包括了对买方不利的霸王条款,所以当签订这些合同时一定要认真阅读条款,不要因为不好意思耽误中介工作人员的时间而草草签字,对于明显不利于自己的如不论交易是否成功,均应当支付中介费用的条款。交出房产证或是买房款,一定要求对方出具收条。 7、佣金如何支付 签订了合同,买卖双方就要尊重中介机构的中介服务,并诚信支付居间费用。有关佣金支付,一定要看清楚合同是如何约定的:是买方支付中介费用,还是卖方支付,或是双方共同支付,比例各占多少;是一次性支付中介费用还是分阶段,是何时支付费用。上海市的相关规定是,买卖双方需支付房屋总价的2%给中介作为佣金,买卖双方一般各占半。 8、保留证据 交易过程中与对方及中介机构来往的书面材料,如合同、收条、身份证及房产证等证件的复印件,都要注意妥善保存,以免以后有纠纷时因为缺少相关的证据而处于不利地位。特别是中介或是对方的一些决定自己购买或是出售的口头承诺,一定要坚持对方白纸黑字写下来。最后要提醒的是,房屋归谁所有,以房产机关的登记为准。卖家的房产证在自己手里并不等于卖家失去了对房产的权利,完全可以通过挂失重新补办。交易过程中消费者可通过相应的资金监管机构(如网上房地产资金监管、部分银行的资金监管等)来约束房产交易,确保交易过程中资金、产权交割得到有效保证。 三、签订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合同的主体。 合同的主体信息一般在合同部首处列明,一般包括甲、乙双方的全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等信息。签订合同时,应把这部分信息填写完整。特别要注意的是,甲方、乙方的名称必须是其规范全称,与营业执照上所登记的名称一致,避免出现不完整或错误的名称。 (二)合同标的条款。 合同标的应当约定明确。应使用简明、通俗的语句描述标的物的名称、地址、编号、面积或数量等。以购销合同为例,建议在合同中约定购销物品的名称、规格、等级、数量、质量、质保范围和质保期以及包装、运输、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等。 (三)合同有效期条款。 合同有效期,是指这份合同生效和废止的时间长度。一般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自某时开始至某时截止或者至签字之日起到某时截止,或者约定是某个事项完成之日截止等。 实践中,可能会出现倒签合同的现象,即双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前已经开始实际履行合同,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在合同履行完毕后补签合同的现象。虽然,在某些情况下,双方当事人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实施相关合作事项,并未因倒签合同给双方当事人的利益造成损害,但倒签合同与法律风险预先防范的目标相悖,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和隐患,在实践中应当控制和避免倒签合同。 (四)合同价款及支付条款。 首先,价款约定上应当注意一定要有大写的价款,而且合同中价款大小写应当一致。如有按照单价进行计算,应该明确表明单价以及总价的核算方式。如果涉及到一些涉外采购的,应该明确约定以何种币种进行结算,以防止因汇率变化而出现的币种升值或贬值问题。 其次,应约定明确付款方式,主要涉及付款条件(比如先付款后发货、或先发货验收合格后再付款)、付款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转账支付的需提供对方账户信息)、发票开具(先开票后付款,或先付款后开票)等。 (五)违约责任条款。 违约责任条款是合同的必备条款,不可缺少。违约责任的约定一般注意四个事项: 1、双方的违约责任应公平、对等。 2、如约定违约金的,其具体金额或计算方式应当明确。实操中,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一般逾期支付的日违约金建议控制在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左右,最多不超过千分之三。 3、在约定违约责任时“违约金不能和定金同时使用”,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只能选择其一。 4、在约定违约金时,建议同时约定在支付违约金后保留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以及要求损失赔偿的权利。 (六)争议解决条款。 出现争议,合同双方一般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的,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最常用的两种争议解决方式是诉讼和仲裁。这两种争议解决方式,都能最终达到解决纠纷的目的,但为了更好的解决纠纷,需要根据具体合同的不同特点,结合诉讼与仲裁的优缺点比较,在合同中约定最优的争议解决方式。 以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为例,因该类合同可能涉及较多相对方的利益,且后续的执行更需要法院保障等因素,故而约定以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更为妥当。 (七)合同的落款。 合同盖章应使用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盖章要与订立合同的主体相符。若合同当事人一栏与盖章主体不同,这将给合同的履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签字时最好用蓝黑色的墨水,易于分辩是否是原件。 合同正文结束后,如在纸张上留有较多空白,建议注明“以下空白”的字样,以免造成合同一方擅自添加条款,引发争议。(同理,合同的条款与条款之间也应保持同等、适当的行距) 如合同页数较多,除了在落款处盖章外,建议加盖骑缝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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