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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认购书是什么
释义
    房屋认购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屋正式销售前与有兴趣购房的购房者签订的书面协议。开发商通过商品房认购协议向买方收取定金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的,定金是否可以返还适用以下规则:1、商品房买卖合同因买卖一方原因未订立的,按定金处罚;因买受人原因未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定金不予退还。因开发商原因未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开发商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商品房买卖合同因双方不能归责而未能订立的,开发商应当将定金返还给买受人。房屋认购书有何种效力《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4条规定将认购书认定为预约合同性质,将其与本约即商品房买卖合同做了区分。认购书作为特殊的担保合同,其成立和法律效力均不因预售合同的存在和效力而受影响,特别是认购书中独立存在的定金条款更不能因预售合同未能签订而失去法律效力。因此,认购协议可以在开发商办理完毕立项、规划、报建审批手续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的一段时间内签订。认购书的法律性质为预约合同,认购书中的定金条款性质应属于立约定金,可以适用定金罚则。除非认购书签订时开发商尚未办理立项、规划等手续,开发项目和认购房屋尚未确定,否则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影响认购书的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该内容由 陈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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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1:5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