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用他人身份结婚如何解决 |
释义 | 1、建议当事人在丢失身份证时,立即去派出所挂失身份证,能够证明身份证曾被遗失。 2、当事人可以联系法院,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当地民政部门撤销相关婚姻记录 3、当事人可以前往当地派出所报案,找到冒用身份证信息、用来登记结婚的人,由对方证明当时登记结婚的并非本人。派出所拥有该份证明记录后,还需本人写一封情况说明,交代事情详情,之后才能进行正常的婚姻登记。 民政局如果有登记错误,婚姻登记机关和婚姻登记人员需要承担行政处罚的法律责任。婚姻登记机构在受理婚姻登记时,应当对登记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等作出核验,如果因为登记机关核验不充分,导致登记错误,应当对错误登记的婚姻关系予以撤销。 一、自己补办结婚证的条件是什么 补办结婚证的条件如下: 1、婚姻登记处有管辖权,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仍保持这种情况; 2、双方持有本人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当事人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婚姻登记证申请声明》。 失去婚姻登记档案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簿上的夫妻关系记录、单位、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结婚证遗失怎么离婚 有些婚姻登记部门不愿意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因为可能会有错误。这时最好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相应手续。一般情况下,如果有户口,那么就可以让派出所开户籍证明,这时也可以使用户籍证来办理离婚诉讼。当然也可以和对方进行协议离婚。《婚姻登记条例》: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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