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派出接警后几个工作日处警 公安部《110报警服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处警人员在接到处警指令后要做到快速反应。凡危及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紧急报警、求助,在市区,必须5分钟内到达现场;在郊区,必须1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警人员到达现场后,应迅速核实报警内容,分别情况予以妥善处置。 对需要其他职能部门解决的群众报警、求助,110报警服务台应首先指令处警人员赶赴现场,维持秩序,进行先期处置;同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尽快赶赴现场解决。巡逻车及其他担负处警任务的车辆,应配备急救包、绳索、救生器械等必要物品。担负处警任务的人员应掌握救人、救灾、简单的医疗救护知识和技能。 二、报案后公安机关不立案怎么办? 群众上门报案的,应当场进行报案登记、接受证据材料、出具接报案回执并告知查询案件进展情况的方式和途径。刑事案件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日;涉嫌犯罪线索需要查证的,立案审查期限不超过7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法律、法规等对受案立案审查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当事人可以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再通过检察机关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综上所述,遇到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群众应当及时报案,请公安机关介入处理。公安机关出警在时间上有明确规定,市区在五分钟,郊区是十分钟,到现场后进行妥善处理。如果报警后迟迟不出警导致严重后果发生,可以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