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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重庆有望取消直辖市吗
释义
    重庆直辖市不会撤销。重庆设立直辖市后取得了巨大的发展,目前没有重庆直辖市要撤销的官方消息。
    重庆是中国中西部地区唯一直辖市。新中国建立初期,重庆为中央直辖市,是中共中央西南局、西南军政委员会驻地和西南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历史上重庆成立直辖市最早的具体时间是1939年。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重庆市将原有的6个区改设为12个区,巴县龙隐乡(小龙坎、沙坪坝、磁器口一带)划入重庆市。5月5日,迁都至重庆的国民政府颁令,将重庆升格为甲等中央院辖市(即直辖市),析出四川省。
    重庆亦成为继南京、上海、天津、青岛、北平后的第六个中央院辖市,辖区范围大致为今重庆主城区,即渝中区、九龙坡区、沙坪坝区以及江北区、南岸区,而北碚市(今北碚区)为中央行政院和临时政府所在地。1939年至1940年,川渝省市划界,巴县、江北县位于城郊的区域陆续划归重庆市。
    1954年,西南大区撤销后改为四川省辖市。1983年,成为全国第一个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实行计划单列。为带动西部地区及长江上游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统一规划实施百万三峡移民,1997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批准设立重庆直辖市。
    直辖以来重庆发展取得显著成就。重庆紧紧围绕国家重要中心城市、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现代制造业基地、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和内陆开放高地等国家赋予的定位,充分发挥区位优势、生态优势、产业优势、体制优势,谋划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经济结构加快转型升级,老工业基地焕发生机活力,形成全球最大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和国内最大汽车产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深入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引擎动力更加强劲。
    法律依据: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第三条:
    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以及变更隶属关系或者行政区域界线时,应当考虑经济发展、资源环境、人文历史、地形地貌、治理能力等情况;变更人民政府驻地时,应当优化资源配置、便于提供公共服务;变更行政区划名称时,应当体现当地历史、文化和地理特征。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第四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行政区划的具体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全国行政区划相关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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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4:4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