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排除妨碍和排除妨害的区别是什么 一、定义 1、排除妨碍 指妨碍他人行使民事权利或者享有民事权益的,被 侵权 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排除妨碍。 是指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不法阻碍或妨害时,有权请求加害人或排除或请求人民 法院 强制排除;以保障权利正常行使的措施。 2、排除妨害 是公民生活中一条重要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妨害是指以非法的、不正当的行为,或者以无权施加的设施对权利人的物或物权造成侵害或妨碍,现实地阻碍了特定物的权利人行使权利。 排除妨害请求的目的是消除对物权的障碍或侵害,使物权恢复圆满状态。危险是指相对人对已知物将来必然造成妨害或损害的行为或者设施状态。危险是可以合理预见而不是主观臆测的。 二、排除妨碍和排除妨害的主要区别 妨害是指有不利后果的,而妨碍不具备。 法律客观: 根据《 民法典 》第236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