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平等主体指民事主体即公民和法人参加民事活动的主体资格平等及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各方当事人的地位平等。平等主体具体表现为:①任何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法律地位是完全平等的,即在我国无论是公民还是法人,无论是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还是机关、事业单位法人,无论是当事人的单位大小、职位高低、经济实力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没有依赖、从属的关系,也不存在任何特殊的民事主体;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平等地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不允许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民事义务,或者只承担义务而不享受权利的不平等的现象存在,不允许任何民事主体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超越法律的特权;③任何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都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绝不允许因主体单位大小、职位高低、经济实力强弱等情况的不同而在适用法律上有所区别。对于劳动合同法平等主体的具体情况,根据相关法律可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属于支配与被支配、管理与服从的从属关系,但是这是建立在劳动合同的基础上的。并不是行政权限的管理,即用人单位不是用行政权限来对劳动者进行的管辖。所以是平等主体,比如劳动者完全可以不与单位签订合同,这一点也可以体现平等主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