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各种理由不还钱,说没钱 |
释义 | 一、欠钱不还的人该怎么办1、欠钱不还的解决办法有:(1)暂时无力偿还的,可以与债务人沟通,协商达成分期还款协议;(2)债务人拒绝偿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债务;(3)符合条件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第二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二、欠钱不还去哪里起诉欠钱不还去哪里起诉,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1、债务纠纷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债权人可以到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如果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提起诉讼。 对方欠钱不还。说他没钱 一、对方不还钱怎么办1、对方不还钱可以找到本人通过以协商的方式来进行解决,如有欠条,借条或合同的,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对方支付,如没有欠条,借条或合同的,可收集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如果找不到人,可以公告送达,缺席判决,胜诉后对方不支付,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就可以依据协议条款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免去大量烦琐的诉讼程序,节约讨债时间和金钱。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利用法律手段解决欠债人不还款的问题。二、对方不还钱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借给我6000元说一天还,好几个月不还,隐秘行踪各种理由不还钱,怎么办? 对方不还钱应该搜集的证据有借款合同、借条、聊天记录、银行转账记录、信件的。对方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携带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证明以及起诉状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借我6000元说一天还,几个月不还,隐秘行踪各种理由不还钱,怎么办? 对方不还钱应该搜集的证据有借款合同、借条、聊天记录、银行转账记录、信件的。对方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携带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证明以及起诉状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一个朋友已各种理由借钱,又已各种理由不还钱,每次承诺还钱都不还,而且影响我正常生活了,这个怎么办? 朋友借钱不还的,首先可以与朋友协商,询问具体不还款的原因,并重新约定还款的时间和方式。如果朋友故意、长期拒绝履行还款义务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它欠钱不还,说的这个月五号还现在给我说没钱? 欠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先与其协商,催告其尽快还款;如果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准备好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或者直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支付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二百二十一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第二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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