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力线路质保期几年 |
释义 | 电力工程质保期规定一般是要看双方双方是怎么商定的,以协商后的结果为准,如没协商法律规定一般是为2年;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一、物业接管移交资料有哪些 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物业产权资料 规划许可证、投资许可证、土地使用合同、建筑开工许可证、用地红线图。 (二)综合竣工验收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水、暖、电、气、设备、附属工程各专 业竣工图及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3、建设消防验收合格证 4、公共配套设施综合验收合格证 5、电梯准用证 6、通信设施合格证 三、机电设备资料 1、机电设备出厂合格证 2、机电设备使用说明书要求中文 3、机电设备安装、调试报告 4、设备保修卡、保修协议 四、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1、《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证书》 2、《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面积实测表》 五、业主资料 1、已购房业主姓名、位置、面积、联系电话等 2、已购房业主的付款情况或付款方式 二、商品房交房后什么时候开始算保修期 商品房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三、请问商品房入手与交付的主要条件有哪些? 商品房交付使用的条件是: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第四十一条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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