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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市政管理处归哪个部门管理
释义
    市政管理单位一般是指市政公用局或市政管理处、市排水管理处。市政公用局是行政单位,隶属于市政府或城建委;市政管理处、市排水管理处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隶属于市城管局或城建局。
    城市管理执法局归当地市政府管辖。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简称“城管局”、“城管”,是中国内地城市管理中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部门。其前身“城管办”等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事业单位。后来,城管部门逐渐纳入各地方的行政编制,成为行政机构“城管局”,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职权。
    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是当地的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不一样,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一般是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或市政工程管理处。
    城市建设主管部门一般是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管理局等。
    市政工程一般属于政府城建部门来负责。
    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城建行业)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市政府规章并监督实施,制定行业作业标准、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并指导监督实施。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是当地的建设局(住建局)或建设委员会,这3个部门是一个概念,只是称呼不同而已,主管建设行业的行政部门。
    主要职责:
    1、城乡建设统计、汇总和分析论证;负责对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建设项目和重要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城乡建设监督管理的责任,制定和推荐使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文本。
    3、管理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审查和鉴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监督合同履行,调解合同争议,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第十二条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第十九条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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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2: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