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西安市人才认定政策 |
释义 | D类人才:围绕“364”产业体系、“三区双创”及资本运作、上市辅导、自贸区管理、军民融合、旅游开发、教育医疗、文化创意、艺术创作等领域所需的创新型人才和紧缺型人才。 E类人才: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类实用性人才和特殊技能人才。包括具有硕士、学士学位,中级职称、技师等相应职级的人员。 人才认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请。申报对象根据西安市人社局发布《西安市D(E)类人才认定办法(试行)》,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向所在单位提出认定申请。 (二)单位审核。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各项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单位人事(或人力资源)部门指定工作专人在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系统在线如实填写申请人员相关信息,通过分类认定系统向相关受理部门进行申报,下载打印《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并加具审查情况和推荐意见后,加盖公章,同相关证明材料、附件材料(原件、复印件)报送到受理部门。 (三)受理认定。市级委办局所属企、事业单位人员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区、县委办局所属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由其所在区、县主管部门认定;中、省驻西安单位,非公经济单位及创业人员由单位地址所在地或注册地所在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认定。 (四)资格审查。 (五)办理认证。 (六)公示。 (七)入库。 申请认定为D、E的人才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必须遵纪守法,忠于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具备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注重团结协作的优良品质。 (二)必须是已在西安工作、与在西安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以及来西安自主创业的人员 法律依据: 《西安市高层次人才分级分类确认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推进落实人才队伍建设及科技创新工作,聚焦“6+5+6+1”现代产业体系,坚持产才融合发展、靶向引才育才,有效保障全市“十项重点工作”人才需求,构建科学规范务实的人才分级分类体系,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高层次人才分级分类确认工作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并重,突出实际贡献导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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