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法定之债包括哪四个
释义
    法律分析:
    债的内容由法律明确加以规定。例如,当不当得利发生时,在受益人与受损人之间就产生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这种义务的产生及其内容都是由法律加以规定的,因而不当得利之债为法定之债。
    另外,无因管理之债、侵权行为之债、缔约上过失之债,都属于法定之债。法定之债,是指直接根据法律规定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其主要包括: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侵权行为之债等,法定之债的内容由法律直接予以规定。法定之债的法定有两层含义:一是债的发生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问当事人有无发生债的意思,即使当事人没有此种意思,或者当事人事先约定不发生债的关系,在法律规定的事由出现时债的关系也当然地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七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衍生问题:
    按照不同标准有哪些类别?
    一、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发生原因及债的内容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决定)
    法定之债包括侵权损害赔偿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及缔约过失之债。
    意定之债主要是指合同之债。
    二、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标的物属性得不同)
    三、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债的主体双方人数)
    四、按分之债与连带之债。(各方各自享有得权利或承担得义务及相互间关系)
    按份之债的各债务人只对自己分担的债务份额负清偿责任,债权人物权请求各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2 0:2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