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区别如下: 1、主要从事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特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00万以下的为小规模; 2、主要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年销售额180万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80万以下为小规模。工业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下的,商品流通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下的,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反之,为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计税方法差异: 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或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法律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条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因此,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但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也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