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发明专利实质审查内容下: (一)申请的发明专利是否属于能授予专利权的范围; (二)申请内容和程序是否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 (三)申请材料的内容是否符合相应要求; (四)发明专利质审查的其他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 依照专利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应当予以驳回的情形是指: (一)申请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的; (二)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五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或者本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 (三)申请的修改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或者分案的申请不符合本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