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右转车道上的直行车辆与左转车辆发生碰撞,直行车辆承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左转车辆承担次要责任或无责任。1、直行车辆不按导向线行驶。右转车道设计的目的就是提供给右转车辆使用的,直行车辆在右转车道上做直行行驶,本身就是违反了道路交通法。2、直行车辆在通过十字路口时,应减速慢行,礼让右侧来车。左转车辆对于直行车辆来说属于右侧来车,故直行车辆应礼让左转车辆。发生事故说明直行车辆没有采取礼让措施,放任事故发生。违反了道路交通法3、通常情况下,转弯让直行,左转车辆应在通过十字路口时仔细观察,对于直行车辆应做出预判,转弯应避让直行车辆。发生事故说明左转车辆观察不够仔细,预判不及时。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