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养老金调整方案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定额调整:对企业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3元。 2.挂钩调整:一是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增加,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职人员、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退休人员,每人增加15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退休人员,在每人每月增加15元的基础上,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二是按照退休、退职人员本人2019年末月基本养老金的1.6%增加基本养老金,不足1分的部分按1分计算(向上取整)。挂钩调整既激励长缴长得,又激励多缴多得。 3.高龄调整:对女65~70周岁人员,每月增加5元,对70~75周岁、75~80周岁、80周岁以上三个年龄段的人员,每月分别增加30元、50元、70元。 4.适当倾斜:一是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高龄倾斜后不足3376元的,补齐到3376元。二是对低收入人员适当照顾,对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高龄倾斜后,基本养老金仍低于3376元的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超过一年,再增加1.2元。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标准最高增加到3376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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