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飞机旅客可以随身携带的物品规定为:非托运行李的体积应能置于旅客的前排座椅下或封闭式行李架内。1、免费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每位头等舱、公务舱旅客以10千克为限,每位经济舱旅客以5千克为限。2、持头等舱、公务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持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随身携带一件物品。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长、宽、高分别不超过55厘米、40厘米、20厘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第一百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不得运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运物品。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未经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批准,不得运输作战军火、作战物资。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运物品乘坐民用航空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