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名声被传坏了怎么办 |
释义 | 如果他人恶意毁坏名声,造谣说坏话,直接影响到个人名声的,可用法律手段解决,这种情况属于捏造事实,编造散布虚假信息,属于诽谤罪。但是在刑法上属于自诉案件,也就是必须受害人自己去法院起诉,法院才受理,公安机关是不干涉的。建议收集证据,直接去法院告他。让赔偿精神损失,法院会支持的。 一、可以起诉烧纸的侮辱行为吗 侮辱可以报警同时可以起诉,当事人或受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诽谤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实行不告不理原则,一般情况下公安及检察院不经手此类案件(涉及重大公众利益的除外),应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到民法院起诉,法院在收到起诉后,应以事实为依据,作出判决。诽谤先是起诉较好维护自身权益。诽谤罪属于告诉才处理案件,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公安或者检察机构。告诉才处理的含义就是被害人向法院告知自己所遭受的案情,法院予以立案。在他人家门前,焚烧纸钱,属于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存在侮辱诽谤的行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受害者自己提交起诉状,因为这类案件是自诉案件,需要告诉才处理,经过法院调查,案件事实清晰,证据充分的,要对行为人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构成诽谤罪多严重才判刑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犯诽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诽谤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 侮辱诽谤罪最严重的可以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较轻的处罚是拘役、管制。 《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三、侮辱诽谤罪是自诉案吗 是的。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都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客观方面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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