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刚生完孩子和老公闹离婚 |
释义 | 女性产后及哺乳期内,男方是不允许提出离婚的。当然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例外。 一、哺乳期想离婚怎么办 如果女方自哺乳期内,男方提出离婚法院是不予受理的。但是如果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是女方,则不受限制。特殊情况下,如果男方在婚姻关系中存在:一方有危及他人生命安全的可能、女方所生的子女系与他人通奸所生等情况,法院认为应当受理的,也可以受理。具体是否受理需要由法院依据具体案情作出判断。 二、孕期女方提出离婚 孕期女方提出离婚是合法的,根据法律规定,哺乳期内,男方是不能起诉离婚的,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三、哺乳期期间能不能离婚 哺乳期离婚,原则上不允许男方在哺乳期提出离婚,除非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女性本人是可以提出离婚的,这在法律上是没有任何限制的。而且在这时候离婚,女性还会得到一些照顾。特别是在男方有过错的时候,女方会得到更多的权益保障,而且法律上还会顾及到孩子的保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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