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委托律师办理相关业务前,双方是会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若合同中有退还律师费用的条目,达到条件时是可以协商退还律师费用的。另外若因为律师过错,触犯到了当地相对应的条例的情况,也是可以协商退还费用,以四川省为例: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标准的通知》第十七条 委托人因律师的过错导致委托合同无法履行而要求终止委托关系的,律师事务所应根据律师过错责任大小退还已收或预收的全部或部分律师服务费。 2、非因律师过错而委托人要求终止委托关系的或因委托人过错导致委托合同无法履行的,律师事务所要求终止合同,已收取的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未预收费用或预收费用不符合律师实际工作量的,律师事务所可依照委托合同与委托人协商收取。 3、办案中途经双方同意解除合同终止委托关系的,由双方协商确定退费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五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