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新余撤销主要农作物品种省级审定要办多久 30个工作日。 二、新余撤销主要农作物品种省级审定依据节选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二十一条:“审定通过的农作物品种和林木良种出现不可克服的严重缺陷等情形不宜继续推广、销售的,经原审定委员会审核确认后,撤销审定,由原公告部门发布公告,停止推广、销售”。 2.【规章】《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6年第4号,2016年8月15日施行) 第七条:“品种审定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品种审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 第四十五条:拟撤销审定的品种,由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在书面征求品种审定申请者意见后提出建议,经专业委员会初审后,在同级农业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0日。公示期满后,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将初审意见、公示结果,提交品种审定委员会主任委员会审核,主任委员会应当在30日内完成审核。审核同意撤销审定的,由同级农业主管部门予以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