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拒赔躁狂症的理由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赔躁狂症主要是因为该疾病被认为是一种精神障碍,并且保险合同中通常会对精神疾病进行排除或限制。因此,保险公司认为躁狂症不属于其保险责任范围,拒绝理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人承担的责任和保险标的,约定不明确或者与保险标的不符的,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标的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2.《保险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保险人对于保险标的以外的财产损失不承担保险责任。但是,除非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 3.在保险合同中通常会对精神疾病进行排除或限制的约定,例如《健康保险条款》中对于精神疾病的排除条款。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拒赔躁狂症的理由主要是因为其被认为是一种精神障碍,而保险合同中通常会对精神疾病进行排除或限制。因此,在购买健康保险或其他涉及精神疾病保险时,需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确保知晓保险责任和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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