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没有具体时间规定,但是行政机关应当(一)公开、公平、公正(二) 便民,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三) 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四)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制度,加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 法律依据: 《行政许可法》 第六条 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