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的具体条文包括有:从事公路水路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是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的实施主体,应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制度,开展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风险辨识、评估等工作,落实重大风险登记、重大危险源报备和控制责任,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
 
 法律客观:
《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规范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与管控工作,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交通运输有关法规制度,制定本办法。
 《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
 从事公路水路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的实施主体,应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制度,开展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风险辨识、评估等工作,落实重大风险登记、重大危险源报备和控制责任,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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