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从四个方面。 一是思想政治方面,思想上积极上进,注重加强对政治理论的学习,积极参加政治教育和理论学习,思想政治觉悟高,在大事大非面前立场坚定。 二是完成作工作或学习怎么。主要包括业务学习是否刻苦认真,考核成绩较好,专业技术较精,成为学科的带头人,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多次出色地完成什么什么工作任务,尤其是在什么什么方面表现较好,受到上级和领导肯定与表扬。 三是群众基础如何,是不是团结同志,尊重领导师长,与群众打起一片,善于关心和助,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四是人品如何,是不中廉洁自律,是不是生活作风正派,为人忠诚老实,党性官德人品怎么怎么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