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义务分先合同义务和后合同义务。先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成立之前,应由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法律义务,主要包括互相保护、通知、保密、协作及诈欺禁止等;后合同义务是指合同关系消灭后,依诚实信用原则依法应负有某种作为或不作为义务,以维护给付效果,或协助对方处理合同终了的善后事务的合同附随义务。 法律分析 所谓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合同成立之前所发生的,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法律义务。它建立在民法诚实信用、公平原则的基础上,是诚实信用、公平原则的具体化。它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之间互相保护、通知、保密、协作及禁止诈欺等义务。后合同义务,是指合同关系消灭后,缔约双方当事人依诚实信用原则依法应负有某种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以维护给付效果,或协助对方处理合同终了的善后事务的合同附随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该内容由 谷艳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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