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会计自己可以去解除财务负责人吗 |
释义 | 财务负责人不可单独被解雇,除非有重大过失。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前需通知工会理由。会计不能单独解除财务负责人,除非财务负责人有重大过失。公司也不能单方面解除财务负责人。在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提前通知工会其解除的理由。《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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