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高温补贴是哪几个月 |
释义 | 6月到10月 “深圳高温补贴是从6月到10月,一共发5个月。按照目前的标准,是每月150元。职工在休婚假、产假及病假的时候,单位会根据天数扣除高温补贴。一般来说,单位都会在发工资的时候一并发放高温补贴。” 单位不给高温补贴怎么办? 1.劳动者在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不妨多留个心眼,对于高温补贴、加班费等项目,一定要在劳动合同上约定好,作为工资的具体构成,一旦企业不发,则有据可查,属于违反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工资项目必须包括高温补贴,一旦企业不发放,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2.补贴与津贴属于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高温补贴可以作为补贴的一项。在出现被用人单位拖欠或者克扣的情形时劳动者可以根据中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关于工资发放的法律规定追究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 3.深圳市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5个月共计750元。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6.9元。据了解,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因事假、旷工未提供劳动的,或在医疗期、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未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法律依据:《深圳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暂行办法》第十一条每年7月至9月期间,用人单位应向露天作业的员工发放高温保健费。高温保健费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保健费不计入工资总额。 第十二条每年5月至10月期间,用人单位应视高温情况按下列规定向员工免费供应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料: (一)清凉饮料应为含盐饮料,含盐饮料包括盐汽水、茶水、中药和各种汤类,含盐浓度应为0.1%—0.3%; (二)用人单位必须加强清凉饮料在冷却、运输及供应过程中的卫生管理,指定专人负责,防止污染,保证清凉饮料的清洁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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