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后父母出首付买房离婚判决依据父母的意思表示而定。原则上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是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该房产归属于接受赠与一方所有的财产,即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 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