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 如下落不明满2年,可以向被失踪人所在地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被失踪后,其财产由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关系密切的人代管。如此,不必销户,作为代管人就可以直接办理相关财产保险手续,领取相应的财产。在被失踪人重新出现或知道其下落,向法院申请撤销失踪宣告。 申请宣告失踪要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公民失踪,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必须有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事实。所谓下落不明,是指公民最后离开自己住所或居所地后,去向不明,与任何人都无联系,杳无音讯; 2、必须是与下落不明的公民有利害关系的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利害关系人,是指与下落不明的公民有人身关系或者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包括失踪公民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弟姐妹以及其他与之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3、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申请书应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申请人的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