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对公发票在开具时,发票开具一方需要通过增值税开票系统,在填写受票方的详细信息后一次性据实开具即可。发票上面需要据实填写,购买方的开票信息即公司名称、企业统一信用代码、详细地址和电话、银行账号信息等。同时商品编码需要正确添加,另外需要填写备注栏的也要按规定填写。 一般来说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填写购买方的公司名称、企业统一信用代码、详细地址和电话、银行账号信息等;增值税普通发票,一般只需填写企业的名称和统一信用代码即可。 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发票开具方面,要求的要严格一些。毕竟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了是税前扣除的工具,它还有抵扣进项税额的功能。所以严格的管理也是无可厚非。 其实现在随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电子化以及勾选抵扣的实行,在发票开具方面还是简单了很多。以前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纸质发票而言,不仅开具时不能出现错行,打偏的情况外,发票由于需要进行扫描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更不能出现折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第四十一条 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第七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