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唐山 工伤认定标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 工伤 :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 职业病 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 交通事故 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唐山 工伤认定 的其他情形 办理材料 1. 工伤认定申请表 ; 2.与用人单位存在 劳动关系 (包括 事实劳动关系 )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办理流程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