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家对于女性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合法权益给予了特殊保护,特别是在劳动合同方面限制了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的权利。但这并不表示用人单位不可以辞退孕妇,在试用期内,如果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为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这是合法的;如果用人单位以其怀孕为由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认为因其怀孕而不符合录用条件,但是并无相关证据支撑,那就构成非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试用期怀孕被辞退的,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辞退,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利。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开除、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该内容由 严达兴律师
和 法律部落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