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是当月缴纳当月的吗 |
释义 | 公积金是当月缴纳当月。大多数单位都是会当月先扣缴公积金,次月再发放剩余的工资的。具体发放情况如下: 1、公积金是由公司和个人依照一定比例按月缴纳。但员工当月离职的时候,当月的公积金公司也要为其缴纳; 2、按照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是根据与单位是否建立劳动关系以及是否发放当月工资而定。若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且发放当月工资的,则必须要为其缴存该月的住房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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