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夜间施工分贝噪音标准是多少? |
释义 | 多少分贝算噪音 国家法律规定室内噪音标准白天不能超过55分贝,夜间不超过45分贝。分贝是声压级的大小单位(符号:db),声音压力每增加一倍,声压量级增加6分贝。1分贝是人类耳朵刚刚能听到的声音,20分贝以下的声音。一般来说,我们认为它是安静的,当然,一般来说15分贝以下的我们就可以认为它属于死寂;的了。20-40分贝大约是情侣耳边的喃喃细语。40-60分贝属于我们正常的交谈声音。60分贝以上就属于吵闹范围了,70分贝我们就可以认为它是很吵的,而且开始损害听力神经,90分贝以上就会使听力受损,而呆在100-120分贝的空间内,如无意外,一分钟人类就得暂时性失聪(致聋)。其中汽车噪音介乎80-100分贝,以一辆汽车发出90分贝的噪音为例,在一百米处,仍然可以听到81分贝的噪音(以上标准会因环境的差异有所不同,并非绝对值)。 办了夜间施工许可证了,多少分贝才算超出规定? 夜间施工噪音不得超过55分贝。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晚间休息时段进行突击装修影响他人生活的,在已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进行装修活动的,可以向公安部门投诉,可以向环保部门投诉,比如工地夜间施工、企事业生产、饮食服务行业等产生的噪音,可以向城管部门投诉,对于零售乱摆的小贩发出的噪音,有的还使用高分贝的喇叭进行宣传销售。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条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国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铁路监督管理、民用航空、海事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多少分贝属于噪音扰民 多少分贝属于噪音扰民需视实际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昼间55分贝, 夜间45分贝; 2、在居民居住房屋处用仪器测得:昼间超过55分贝, 夜间超过45分贝就是扰民了; 3、测量噪音污染的主管单位是当地环保局。有噪音污染,请去当地环保局举报。噪音扰民法律界定需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必须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唤声排放标准,二是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 业主处理噪音扰民内容: 1、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2、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3、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处理内容: 1、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 2、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3、当市民遭遇噪音扰民之类的事情,便可拨打110报警,民警将赶到现场对肇事者进行警告,如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则会按照法律规定,处以200至500元的罚款。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法所称噪声污染,是指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或者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第八十八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二)夜间,是指晚上十点至次日早晨六点之间的期间,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另行规定本行政区域夜间的起止时间,夜间时段长度为八小时;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四)交通干线,是指铁路、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内河高等级航道。 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工业噪声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社区夜间施工噪音太大,投诉说是局批准的 夜间施工噪音不得超过55分贝。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晚间休息时段进行突击装修影响他人生活的,在已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进行装修活动的,可以向公安部门投诉,可以向环保部门投诉,比如工地夜间施工、企事业生产、饮食服务行业等产生的噪音,可以向城管部门投诉,对于零售乱摆的小贩发出的噪音,有的还使用高分贝的喇叭进行宣传销售。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条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国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铁路监督管理、民用航空、海事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夜间施工时间规定 夜间施工时间规定是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第四十七条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第六十三条之 (四) "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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