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到个人发票要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
释义 | 收到个人发票不需要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个人的劳务费发票在税局代开发票的时候,税局已经扣缴了税款 单位收到劳务费发票的时候,就不需要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了。 扣缴义务人选单位还是个人?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 综上所述,收到个人发票不需要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个人的劳务费发票在税局代开发票的时候,税局已经扣缴了税款,单位收到劳务费发票的时候,就不需要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 (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